收购他人银行卡、手机卡后,再出租、出售给他人的。
电子数据鉴定-吕某春,曹某民妨害信用卡管理案
2019年11月中旬,李某、徐某以能为他人办理货款、利息低、不分黑白户为由,吸引拉找被告人吕某春帮忙宣传,每个货款户需要提供两张银行卡、个手机卡及身份证复印件,这一套资料称为一“件”,并承诺除支付被告人吕某春基本工资,办成一件再支付被告人名某春100-200元不等的提成。被告人B 某春等人将从全国各地收取的银行卡,手机卡进行登记,整理后交给你某。2019年12月,被告人曹某民通过被告人吕某春经营的“赚乡多”投资平台了解到上迷货款项目后,个人以办理货款为由收取了四五十件,通过联系被售人吕某春来到了体某在河北廊坊热郊镇祖用的工作室,被告人昌某春负责该工作室及人员的运营和食宿,并向曹某民承诺,要是能办成500件以上,每超出1件给100元提成。2020年1月,被告人曹某民自已直接或者通过他人在运城市益湖区、组曲县、平陆县等地,收取他人500多件,共计千余张银行卡交给了被告人吕某春,其中庭审中经被害人指认的银行卡达62张。2020年5月,坦曲县有群众反映,其提供给被告人曹某民办理贷款的银行卡出现无法注销、注册新卡,办理的手机卡出现巨额欠费、因涉嫌诈骗被停机、无法注销等问题。经查,在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、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、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、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江西省瑞金市、重庆市西阳县等地出现有人用上述群众手机卡进行电信诈编,当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。吕某春、曹某民被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墨追究刑事责任。